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版系列
副编审职称评审条件
编审对应正高级职称,副编审对应副高级职称。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我区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我区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条件执行。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出版中级职称后,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
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八条 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或译著1部(含第二、第三、第四作者,申报人著译字数在8万字以上)。
(二)在核心期刊(不含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期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在全国或广西有较大影响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不是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报刊。
(四)承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出版相关专业课题1项以上(署名前五)。
(五)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dang委、zheng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破格条件
取得出版中级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或专家称号。
(二)被评为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三)连续2次获自治区级以上编校质量比赛一等奖。
(四)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
看发布的职称文件,要求出版著作专著的话,需要是前四作者,一本书正常是有3个主编的,按理来说,如果署名第一副主编位置的话,那也是第四作者的,所以如果单位没有另外说明的话,第一副主编也是符合要求的。
当然,如果是能署名第四主编,肯定会更好一点,虽然主编费用要比副主编费用高,但毕竟主编名字可以在新闻出版署查到啊。
出版/编辑类学术著作选题:
《*****出版传播与应用》
《数字出版时代*****出版的*****创新》
《*****文学出版研究》
《学术图书出版*****研究》
《学术期刊***出版问题研究》
《****出版中的著作权***研究》
《媒介*****的编辑*****与出版业》
《信息*****的新媒体编辑研究》
《互联网*****的新媒体编辑*****与实务研究》
以上著作正在征集主编、副主编合著出版,出版周期一年左右。
各位有需要评高级职称的老师们,如果有合适的,欢迎积极安排。
领航出书网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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